[更正公告]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越城区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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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越**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越**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

越**城南街道玉屏路以南地块城乡风貌改造工程(二期)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图纸中推拉门及推拉窗为70系列5+12A+5+12A+5Low-E,若设计后期要求型材调整为90-115系列或其他,单价不因型材变更而调整,请投标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

2、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调整为: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本工程采用约定范围内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人工、钢材(指钢筋、型钢、镀锌钢管、钢管,不含周转性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电线、电缆、砌体材料为开口材料,其余机械(含机上人工)材料均不作调整。其中人工、水泥、预拌砂浆结算时按合同工期(如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在合同工期之后,日期按合同工期计算)前80%月份除税信息价的平均值和审定后参考标底编制时采用月份除税信息价之差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差。钢材(指钢筋、型钢、镀锌钢管、钢管,不含周转性钢材)、商品砼、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楼板、砌体材料、结算时按开工到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前80%月份除税信息价的平均值和标底编制时采用月份除税信息价之差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差。

电线、电缆、结算时按主体结构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期间(如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在合同工期之后,日期按合同工期计算)前80%月份除税信息价的平均值和标底编制时采用月份除税信息价之差额进行调整,差额部分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进行补差。

各时间区间的起始日在1日-15日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起始日在16日-31日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各时间区间的终止日在1日-15日时,该月的信息价不可以计入,终止日在16日-31日时,该月的信息价可以计入。

采用施工过程结算的工程按绍市财建【2021】14号、绍市建价【2021】10号文件参照执行。

备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规定,本项目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调整的主材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中主要的材料。

3、调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09:30时,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时调整。标书代写

4、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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