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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大集体企业下岗参保人员:
为加强国有、大集体企业下岗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的管理,按照国家及省市文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中介等政策及服务。现将签订2024年度灵活就业协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的原国有、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在2024年度内未从事个体经营、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是企业法人、股东、管理人员;名下未分配土地领取地力补贴;未领取出租车油补等任何不符合领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规定等情况。
2、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社区,签订《灵活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2024年度灵活就业补贴领取资格。
3、签订灵活就业协议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国有、集体企业档案管理证明等。
4、注意事项:
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齐全相关材****社区签订协议。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工作站:0459—****002
****工作站:0459—****136
****工作站:0459—****243
****工作站:0459—****550
监督电话:045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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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