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城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湖北-襄阳-宜城市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3-25 17:05

****委员会文件

襄发改审批〔2024〕90号

关于**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局:

****水利局联合报送的《关于审批〈**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宜发改〔202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委托****组织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经研究,原则同意《**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本)》。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市莺河一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市莺河一库灌区兴建于1959年,灌区设计灌溉面积7.3万亩,****桥店镇、流水镇、国营种畜场和省属的劳教所、****中队、四分场的农田灌溉任务。莺河一库灌区运行多年,灌区内骨干工程设施已经老化失修严重、干支渠沿山而建,少量衬砌、大部分为土渠,渠坡局部滑塌、渠道局部淤积、渠道建筑物损坏失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效益衰减明显。整个渠系工程阻水现象严重,制约了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为改善灌区输水条件,进一步提高灌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灌区所在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对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该项目己列入《**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鄂政发[2021]36号)。

三、工程任务、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

通过改造水源工程、灌溉渠系工程及灌溉渠系附属建筑物,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3.7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57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设计灌区保证率取80%。

(二)工程建设地点

莺河一库灌区位于**市东部,是一个以莺河一库为龙头的水利灌溉系统,****桥店镇、流水镇、国营种畜场和省属的劳教所、****中队、四分场。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1.骨干输配水工程:护砌渠道26.898公里(预制板衬砌及现浇混凝土衬砌25.808公里,渡槽修复0.36公里,隧洞衬砌 0.73公里),仅清障整坡渠道82.991公里;险段10处(共长 1416米)。

2.支渠改造:****泵站1座,本次实施干管1000米(规划总长度6633米)。

3.骨干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含管理设施):**渡槽2处(总长690米);**分水闸2座,拆除重建及**节制闸3座,拆除重建排洪闸12座,**排洪闸11座;**机耕桥22座,****120座;配套650处灌区划界桩及280处宣传公示牌等。

4.用水量测:配套10处水工建筑物量测水设备及4处智能明渠量水器量测水设备。

5.灌区信息化:配套14套信息化设施,实现信息互联。

(四)工程规模

**市莺河一库灌区为中型灌区,属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5级建筑物,地震设防烈度为Ⅵ度。机耕桥荷载标准执行公路-Ⅱ级荷载标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8154.00****工程部分投资7622.9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19.5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50.59万元,水土保持工程160.9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单位要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切实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五、项目建设单位及建设期

(一)本项目法人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

(二)本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2024年3月-12月。

六、有关要求

(一)投资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场区绿化和购置公务用车、办公用品。

(二)项目招标范围、方式及其组织形式见附表。

(三)请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停止**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尽快办理齐备环评审批、防洪影响类审批、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征地移民审批等需要开工前取得的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基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四)在初步设计阶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尽可能减少临时用地面积,节约集约用地,妥善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生计问题,保障移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移民安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要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七、招投标意见

该项目有关招投标事项请按我委核准意见执行。


2024年3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