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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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 工程名称 |
****武装部****基地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以下内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4 |
6.1.6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
修改为: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申请进度款时单独列项,承包人必须根据投标计取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该费用使用的有关规定列出详细实施措施和支出清单,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监管使用,按实支付,承包人未按详细支出清单实施的项目不予支付。 |
修改为:
| 序号 |
条款号 |
原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4 |
6.1.6 |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 |
修改为: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工程款同期支付,申请进度款时单独列项,承包人必须根据投标计取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该费用使用的有关规定列出详细实施措施和支出清单,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共同监管使用,按实支付,承包人未按详细支出清单实施的项目不予支付。 |
2、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补正表中增加以下内容:
| 序号 |
条款号 |
原专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 12 |
12.2.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 |
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支付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10%作为工程预付款,该笔预付款含开工后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50%。 |
3、 本项目因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故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修改为:“待定”。(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标书代写
4、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