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审批
四川-资阳-乐至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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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4-04-26

编号:****

项目名称

**县索溪河生态提升及面源综合整治项目

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及文号

机关:****改革局

文号:乐发改审批〔2023〕176号

建设地点

**市乐****水库

项目中心坐标为30 23 34.92〃北,104 52 38.65〃东

区域评估报告

开发区名称:无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公示网站

:https://www.****.com/content/83592.html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2日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生产建设单位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022MA62RHJQ7C

地址:**省**市**县天池镇**路53号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刘强

联系电话:180****1796

授权经办人姓名:林诗涵 联系电话:180****7198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513********108425X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要求,所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图与实际相符,****水利厅技术评审专家库水土保持专家亲笔签字审查同意。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三同时 制度严格按照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工前组织完成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水土保持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5. 开工前一次性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0311.15万元。

6.主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7.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8.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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