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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2494604 | 建设单位法人:葛精兵 |
| 金相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中心以西莲塘下 |
| **横店机场扩建工程涉及500kV丹浦5445线/溪浦5446线迁改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省**市**市 |
| 经度: 纬度: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21 |
| 浙环辐〔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305.17 |
| 30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24946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0MA2GYXE26F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4-06-29 |
| 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 2024-08-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542.html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500kV丹浦5445线/溪浦5446线工程,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回线路9.5km,新立铁塔27基。 ②改造拆除500kV丹浦5445线/溪浦5446线39号至55号塔及其档内导线、地线、光缆及其附件,拆除线路5.9km。 | 实际建设情况:①**500kV丹浦5445线/溪浦5446线工程,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回线路9.5km,新立铁塔27基。 ②改造拆除500kV丹浦5445线/溪浦5446线39号至55号塔及其档内导线、地线、光缆及其附件,拆除线路5.9km,拆除铁塔17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施工期: 1、生态 ①施工单位尽量减少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的数量,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 ②输电线路塔基或线路架设过程中发现珍稀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的,应及时与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应对工程影响区域内的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 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线路施工时,在工程区设置告示牌和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生境,严禁扑杀任何野生动物。 ④在生态敏感区内或附近线路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噪声保持在最低级水平;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设置消音器、隔音板等;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外出觅食,正午休息,应合理安排打 桩机、钻机、空压机、搅拌机等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避开动物活动的敏感时段;尽量减少夜间作业,最大限度地减轻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⑤施工人员应选择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外租用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⑥对施工及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珍稀保护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集中栖息地时应采取避让等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如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应进行保护性驱赶,避免伤及;对在施工中如遇到的幼兽、幼鸟和鸟蛋,****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⑦施工期施工人员和运行期检修人员应严禁吸烟或其他容易引发火灾的行为,并派专人监督,同时建立火灾预警系统。 ⑧施工前应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⑨拆除塔基恢复措施:1)除拆除地上部分的铁塔外还应清理拆除地下部分的铁塔基础及附件;2)耕地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至 0.5m 以上以满足当地耕种需求;3)拆除结束后对施工场地及时清理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 2、水环境 ①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一般平地塔基采用商购混凝土、山地塔基采用人工拌和。工程均采用一档跨越沿线地表水体,不在水中(河道、水库常水位岸线内)立塔,临近地表水体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远离跨越地表水体布置。 ②临近地表水体的塔基施工时,施工物料应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避免雨季受雨水冲刷排入周边水体。 ③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雨天施工;同时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将剩余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弃置在沿线地表水体中。 ④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3、固体废物 ①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每个塔基施工区平铺或填筑,基本无弃渣产生。 ②本工程拆除旧塔基导线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运行期: 1、电磁环境 ①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保验收,若出现工频电场强度因畸变等因素超标,应分析原因后采取屏蔽或对民屋实施拆迁等措施。 ②工程建成后,若出现因本工程线路运行造成的异常静电现象,建设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并协助沿线居民采取相应的接地防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生态 ①已尽可能的优化线路路径,严格规范施工占地,以减少经过生态保护红线内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的数量,减少对区域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已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进行恢复。 ②线路经过林地,施工前已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输电线路施工区域未发现珍稀保护植物或古树名木。 ③施工单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线路施工时,在工程区设置了告示牌和警告牌,并在施工**行了环保宣传教育,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生态生境,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未扑杀野生动物。 ④施工期间,施工设备合格,噪声满足要求,机械运行状态良好,没有产生故障运行噪声;合理安排打桩机等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避开了动物活动的敏感时段;未进行夜间作业,减轻了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⑤施工人员在生态敏感区范围外租住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置。 ⑥施工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培训,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珍惜保护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未对区域野生动物或栖息地进行破坏。 ⑦已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加强监督,建立了火灾预警系统,工程试运行至今未发生火灾。 ⑧施工过程中已加强管理,明确施工和监理单位自然环境保护责任;已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施工红线、行为规范,禁止随意破坏植被的情况发生。 ⑨除拆铁塔已清理拆除地下部分的铁塔基础及附件;耕地区域拆除塔基混凝土基础深度高于0.5m以上,现已恢复耕地用途;拆除结束后已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并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 2、水环境 ①本工程一般平地塔基采用商购混凝土、山地塔基采用人工拌和。线路跨越水体时均采用一档跨越,未在水中立塔。塔位临近地表水体时,塔基施工临时占地均尽量设置在远离跨越地表水体的区域。 ②塔位临近地表水体时,施工物料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挡护。 ③工程未在雨季、雨天施工。输电线路塔基施工土方量、混凝土量较少,施工废水产生量少,挖掘土方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少量塔基灌注桩基础的钻渣泥浆经固化处理后在塔基范围内填筑,工程施工期未向地表水体弃置施工物料、弃渣或生活垃圾。 ④****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时,采用彩带、竹竿等材料设置临时围栏划定施工范围,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未在保护区内贮存、堆放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3、固体废物 ①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已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 ②本工程施工期间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运行期: 1、电磁环境 ①根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监测断面、沿线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 8702-2014)相关标准限制要求。 ②根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结果,输电线路沿线未出现异常静电现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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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挖掘量很小,挖掘土方每个塔基施工区平铺或填筑,基本无弃渣产生。 ②本工程拆除旧塔基导线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正规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 ①输电线路塔基基础土方已就地用于平整场地和植被恢复。 ②本工程施工期间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物资部门回收利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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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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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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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对于确需穿(跨)越的****马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工程建设应采取无害化穿(跨)越措施;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采取严格措施,防止工程建设和使用可能对水源造成的影响,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已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已尽可能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对于无法避让、确需穿(跨)越的****马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工程采取了无害化穿(跨)越措施,如抬高架线高度,减少林木砍伐,塔基高低腿设计,减少土石方开挖。工程建设期间严格执行了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妥善处理,未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未对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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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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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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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