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关权利人对此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不成立的,****民政局办理土地划拨审批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31-****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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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编辑:王 鑫 复审:范晓光 终审:樊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