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系统预算一体化升级适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产管理系统预算一体化升级适配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科华北路65****广场A座2701
成交金额:¥519500(人民币伍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资产管理系统预算一体化升级适配项目 |
| 服务范围 | 软件开发和维护:定制软件开发,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系统的部署、预算一体化适配等,以及满足响应文件中所有需求。 |
| 服务要求 | 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 36 个月,服务要求质保期内免费对软件系统的 bug 提供及时响应及修订,以及满足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 |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 6 个月内完成实施,并试运行 3 个月以上。 |
| 服务标准 | 满足响应文件中所有服务标准的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静、夏**、戴文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金额:5454.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70.6分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5933/****5929。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93号
联系方式:叶老师,0551-****177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省**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
联系方式:刘元军,0551-****5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元军
电话:0551-****5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