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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仁路(莲浦大道-智星路)设计答疑公告
| 项目名称 | 智仁路(莲浦大道-智星路) |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湘江新区 |
| 相关公告 | |||
各潜在投标人:
智仁路(莲浦大道-智星路)设计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如下:
问题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和2.2.4(2)中提到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协会****建设厅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优秀市政工程设计),因**各****协会颁发的省奖称号不同,部分省(市)省奖名称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部分省(市)名称为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均为省级奖项。故本次招标涉及到省级奖的内容均应调整为“****协会****建设厅颁发的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优秀市政工程设计)。标书代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城市道路,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中“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道路工程(含道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 计 1 分,具有道路工程(含道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计 4 分。拟任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上述专业中级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按照最高级别计取,本项最多计 4分。”此处是否为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上专业需为道路工程(含道桥工程)才可加分,其他市政专业中高级职称证书均为资格条件,不可加分。标书代写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