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购买监所医疗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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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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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购买监所医疗服务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按照**部、国家卫健委医疗专业化要求,****支队直属三所派驻医护人员23名负责被监管人员每日巡诊、疾病防治、建立医疗档案等医疗卫生工作,预算金额****891.88元/年,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75.64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购买监****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4-145),于2024年8月15日、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9日进行了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均只有一家,采购失败,拟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重新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市**区金谷园路80号院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沈亚军 ****医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胡鹏 ****医院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哈进新 ****公司 高工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15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10月10日08时30分 至 2024年10月15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邙岭大道和国花路口东500米
联系人:怀先生
联系方式:0379-****7885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财政局
地址:**市民生路1号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9-****970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与大屯****酒店8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189****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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