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公司****油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
检测单位:******公司
一、项目概况
****公司****油厂地块位于**市**县**镇顺河街,调查地块面积为4619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5.68597°,北纬36.85829°。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后1965年在该****粮食局,1970年,随着**县城搬迁,此地块闲置;2000年在该地****油厂,主要生产植物油,2006年停产,停产后购进其他企业的植物油进行售卖,时间为2006~2008年;2008年~2016年场地闲置;2016年西边原宿舍、杂物间和仓储区出租给****公司进行电机加工,2023年地块收储,****公司停产搬迁,厂区建筑拆除。依照****规划局出具的《****公司****油厂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的回复函》,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和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表1 地块拐点一览表
| 拐点编号 | X(m) | Y(m) |
| J1 | ****145.097 | ****0321.998 |
| J2 | ****147.820 | ****0322.681 |
| J3 | ****126.519 | ****0401.342 |
| J4 | ****070.895 | ****0386.526 |
| J5 | ****077.650 | ****0361.306 |
| J6 | ****078.678 | ****0361.575 |
| J7 | ****092.722 | ****0308.873 |
| J1 | ****145.097 | ****0321.998 |
二、调查结论
****于2024年7月委托****承担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4年8月12日~ 15日,进行了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工作,并由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进行检测。我单位针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编制完成了《****公司****油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报告主要结论:
调查地块内土壤各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地下水中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低于IV类标准值,其余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值。项目区域已实现集中供水,浅层地下水暂无利用规划,不作为饮用水源,对未来居民不存在健康风险,地下水未受到污染,不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发布稿)》(环保部HJ25.1-2019),地块调查工作到该阶段结束。****公司****油厂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地块后期规划建设要求。
委托单位:****
日期: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