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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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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圳口至后地、白龙线至南木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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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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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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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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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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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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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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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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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古运路15号城发天地大厦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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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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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毛晓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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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9****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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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3****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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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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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圳口至后地、白龙线至南木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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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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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01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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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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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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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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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圳口至后地、白龙线至南木坑)补遗书第1号各潜在投标人:现对《**县城乡冷链物流设施项目-物流网点连接线工程(圳口至后地、白龙线至南木坑)》(备案登记号:仙工招字[2024]090),作如下修改、补充与澄清: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20.4.2和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2中“安全生产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2%计取,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安全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50万元/人。安全责任险需涵盖第三者责任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承包人必须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工伤保险,保费在安全生产费中计量”修改为“安全生产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2%计取,承包人计量按浙交〔2021〕12号《**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安全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50万元/人。安全责任险需涵盖第三者责任险,且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投标金额为工程量第100章(不含安全生产费、工程一切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按2‰估列,实****公司的保险费率办理,且保费不高于2‰,超出部分由承包人承担”。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更改为2024年10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更改为1号开标室。3、本补遗书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标书代写
招 标 人:****(盖章)招标代理:****(盖章)监管部门:**县交通工程招投标专业监管室(盖章)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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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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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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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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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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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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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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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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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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