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三****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工程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一)
为进一步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根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要求,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鑫****公司****公司在参与罗龙高速桥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投标时,评标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在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发现两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保函费回执单”存在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第(5)款规定,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共处罚款27648元。
二、******公司和**市****公司在参与挂弓山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长翠路三段口袋公园投标时,****交易中心筑龙软件系统发现,******公司与******公司的投标文件商务标接口机器码相同。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投标人涉嫌相互串通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行处罚,共处罚款38321元。
三、****集团有限公司在参与科教﹒公元π****酒店装饰及安装工程投标时,提供了3个虚假业绩,构成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违法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处罚款248569元。
(撰稿人:张雪梅;审核人:**勇;审签人:滕德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