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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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至**高速公**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至**高速公**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招标文件补遗书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关于“**至**高速公**戴河新区至京秦高速段(京秦高速公**戴河新区支线)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现做出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3页、第10页,“在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按照特许经营协****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修改为“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资产经营权、设施设备及资产使用权、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市政府指定的部门”。 二、招标文件第9页、第31页,“须提供证明材料:业绩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截图、业绩合同”修改为“须提供证明材料:业绩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公告截图(如有)、业绩合同”。 三、招标文件第15页,表格中“负责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科研项目招标工作”修改为“负责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工作”。 四、招标文件第51页,表格中“银行资信等级”修改为“银行信用等级”,附注中“银行资信等级证书”修改为“银行信用等级证书或说明”。 本招标文件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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