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广丰“芦林隔离点12号楼”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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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林隔离点12号楼”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信息时间: 2024-10-09】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芦林隔离点12号楼”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
标的名称: **“芦林隔离点12号楼”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转让底价:12.314000万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10-09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10-15
项目简介: **“芦林隔离点12号楼”建筑物、构筑物残值整体转让,结构为钢结构,面积约为4260平方米。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市丰和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丰和评字[2024]第007号 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安全责任以及拆除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除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拆除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事故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须交纳5万元拆除安全保证金,待转让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受让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意向受让方须是建筑企业或拆除企业,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交易服务费及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2)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2****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_3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中心,**市三清山大道188******博得磁砖2楼) 联系电话:0793-****326 188****9606(谭) 10.【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分行)】 户名:**市****公司, 账 号:793********0016】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4时 拍卖地点:**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3楼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网址:https://www.****.cn/
联系人:******办事处
联系电话:079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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