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第1号 |
| 【信息时间:2024-10-9】 |
| 受****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网上应答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8:30”。 (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5日8:30”。标书代写 (三)开标解密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5日8:30至9:30”。标书代写 (四)网上开标公示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25日9:30至12:00”。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整体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附件2。 (六)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8301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怒江道5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谢**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1736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传真号:022-****8304)。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标书代写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2:招标项目要求 **** 2024年10月9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市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