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保税区总部经济区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意向单位于2024年10月13日09点30分前登录铁建云采网(https://www.****.com/homeIndex)进行报名,并在2024年10月14日09点30分前上传资质及报价函。
一、物资需求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 |
| 1 |
灰砂砖 |
190*95*45 |
GB |
块 |
730000 |
| 2 |
灰砂砖 |
240*110*45 |
GB |
块 |
140000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 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按技术交底书验收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施工进度每月18日进行对账入账,乙方按双方确认的对账金额开具税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交由甲方财务部门入账。
3、对账手续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供货完毕后,由乙方提交结算确认单,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做最终结算,6个月内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乙方须出具所有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税票部分不能进行结算付款。
5、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甲乙双方按月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
(2)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6.报价有效期: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思远 电话:027-****8521
地址:**省**市**区丁字桥路47号
邮箱:****@qq.com
联系人:杨朝 电话:131****4979
地址:高新区米芾路以东、产业大道以南、拓新路以西、轩逸路以北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