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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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要****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诏四政〔2024〕8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满足适龄学生入学需求,优化教育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原****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四都镇大梧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3050.70m2,总建筑面积9412.0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35.49m2、地下建筑面积276.57m2,分两期建设。一期:小学教学综合楼2幢,建筑面积5646.02m2;设备用房1幢,建筑面积428.87m2;配套建设室外运动场、道路广场、给排水、强弱电、大门、围墙等设施。二期:综合楼2幢,建筑面积3337.17m2。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5239.26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申请国债及上级补助。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