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关于**县西潭镇**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
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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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要求审批**县西潭镇**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诏西政〔2024〕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升**溪流域水质,保障生态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县西潭镇**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西潭镇**溪流域水生态修复工程。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西潭镇新厝-新春段。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生态沟渠建设工程:在新厝村和后陈村建设生态沟渠3处,建设总长度1288米。建设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沟渠及阶式困坑,底层抗冲槽及其生态净化配套生物种植。
2、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在新厝村、潭光村、后陈村、新春村四个村庄沿河道进行4处缓冲带建设,采取基底修复、植物群落修复、石笼护岸措施,种植水生美人蕉、香蒲、荷花等植物,建设面积约49364平方米。
3、生态护坡建设工程:在新厝村、潭光村两岸做生态护坡2处,长度1327米,坡面清理面积35329.5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C30钢筋混凝土生态护坡框格、腐殖土及框格种草施工。
4、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在潭光村腹地池塘-大塘,建立表面流生态湿地1处,建设总面积约469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种植挺水植物、松木桩施工。
5、生态清淤建设工程:在新厝村、潭光村两岸做生态清淤3处,总面积约72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西潭镇**溪部分区段清淤、底泥改善及河床地形重塑。
6、雨污合流口生态建设工程:****中学附近区域内雨污合流口进行生态改造1处,改造总面积约为5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脱氮除磷复合填料、挺水-浮叶植物种植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由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事项:根据《**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项目单位决定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一、****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