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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文化馆采购录音棚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0:0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皓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31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怒**贡山县茨开镇**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86-****4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商务中心B座1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3168 | ||
| 附件: | |||
| 附件1 | ****购买文化馆录音棚设备项目(更正发布).doc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文化馆录音棚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09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评审办法业绩评审内容有误 更正前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未提供任何业绩,该项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更正后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任何业绩,该项得0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
更正日期:2024-10-09 00:00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怒**贡山县茨开镇**路2号
联系方式:0886-****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商务中心B座14楼
联系方式:0871-****3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皓天
电 话:0871-****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