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选条件
本公开抽选项目 鸣玉镇**村“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项目”工程 ,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抽选人为 **市**区鸣玉镇人民政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施工或重要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抽选。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建设地点: **市**区鸣玉镇**村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隐患房屋屋顶整治约2000m2、外墙抹灰、外墙漆约1700m2、硬化院坝约844.12m2、房前屋后檐沟整治约88.3m、院坝防护基础设施160m3、农村文化打造约200m2、村庄绿化约908.06m2、垃圾分类投放点2套、入口标识标牌4套,详见公开抽选清单,其中暂估价部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业主单位要求认质核价。
2.3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68.15元
本次公开抽选项目合同金额: ****568.15元(含税)。
2.4 发包范围:该项目清单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下达的开工批复为准。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投标单位务必自行现场踏勘 ,中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者**工期等要求。
3.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1.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2 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3.2.1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投标人单位****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抽选;标书代写
3.2.2 未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被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
3.2.3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民工工资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得参与抽选;标书代写
3.2.4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各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鲜章。
由参与抽选人就以上内容提交信誉声明及相关截图加盖参与抽选人公章,抽选保留查询以上信誉记录及截图的权利。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提供虚假资料,将被取消抽选资格。
3.2.5 **市外施工企业参与抽选:
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
【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的网上截图加盖单位鲜章(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
注:1)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应严格按照国家、**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DBJ-157-2013)(渝建发(2013)1号)配备该项目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市外入渝企业所配备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3 本次公开抽选要求报名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21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标书代写
3.4 报名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中选后承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资质等证明材料。
3.5 抽选结果公示结束后,抽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且施工合同签订之前中选人须向抽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10万元。抽选人在工程验收竣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6 中选单位在签订合同后,施工1个月内向抽选单位缴纳结算金额的3%质量保证金,缺陷整改期满后,没有质量遗留问题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中选单位。
3.7中选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在本项目上班的到位率要求达到100%(每个月不少于22天),如每月出勤少于22天的,按每人每天2000元罚款,并在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任意一个人一个月内出勤少于10天,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移送相关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3.7 本工程进度款支付: 按月进度80%支付进度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并第三方结算审核完成后,按照结算审核金额支付至100% 。
4.抽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开抽选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报名人在报名前可在**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抽选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
4.2 报名人有疑问的可按本公告所列抽选人联系方式向抽选人提出。
4.3 抽选人应于项目抽选时间前1个工作日在**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电子交易系统发布补遗和澄清,发布补遗的应重新计算公示时间。
5.抽选时间
自本公开抽选公告发布之日起5工作日后截止报名并抽取。
6. 联系方式
抽 选 人:****
地 址:**市**区鸣玉镇
邮 编:408409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8****5753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