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县****委员会****社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2 招标控制价要求
1、招标控制价:
小写: 元
大写:
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
小写:****76566.52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壹仟肆佰贰拾柒万陆仟伍佰陆拾陆元伍角贰分
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目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现修改为: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按节点付款,单体工程施工至±0支付已完工程造价80%,完成中间楼层支付已完工程造价80%;封顶支付已完工程造价80%;完成二次结构,支付已完工程造价80%;完成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项目全部完工支付至合同额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无息)。
三、招标文件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已随本澄清文件同步上传,请各位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专业工程暂估价共405万元,其中400万元用于电梯工程施工费用,包含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5万元用于抗震支架,不含规费、税金费用。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单独列项,直接计入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中的税金、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现行**省、**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
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执行**省**市相关文件及标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请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澄清文件,导致文件制作、上传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山****经济开发区迎宾路与邓王山路交汇新时代大厦316室
采购人联系人:任玉霖
采购人联系电话:0539-****22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市西**金融街街道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雪冬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1****6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