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医养结合区域中心(合肥庐江)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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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答疑公告:

提问一: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医用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存在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的医用纯水设备)的得3分,满分9分。

据悉一般业绩都是厂家业绩(所投产品业绩),投标人无法能提供完整的业绩,招标文件里将业绩特定为投标人业绩不合理。

回复: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厂家,则须提供厂家供货及安装业绩;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供应商,则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供货及安装业绩。

提问二:投标人资质要求3.1.1和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描述不一致。

3.1.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内关于代理商描述为:(2)投标人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3)投标人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是否理解为代理商投标具备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被被代理厂家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即可。标书代写

回复: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中:(1)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2)投标人是所投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3)投标人是所投二类医疗器械产品代理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标书代写

提问三: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医用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业绩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存在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的医用纯水设备)的得3分,满分9分。

业绩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存在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的医用纯水设备”明显不合理,医用纯水项目合同内容要求包含“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的内容指向性明显,事实是可以体现医用纯水设备的内容即满足项目业绩需求。

回复:本项目包含内容:纯水主机房内预处理系统、反渗透系统、中央控制系统、纯水储存及分配系统、机房内设备连接管阀件、监测仪表等以及机房至各终端用水点的管阀件等。故本项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预处理系统和反渗透系统和后处理系统的医用纯水设备。

提问四:业绩证明材料(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此部分业绩要求会导致一****公司无法参与,近三年由于受疫情影响,****医院的项目暂停,项目合同签订后由于疫情不可抗力的原因没法完成竣工验收。业绩的要求需要调整,**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项目,或者时间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

回复: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类项目工期较短,故投标人业绩时间要求须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省合庐产业****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省**市**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1****中心办公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吴飞

电话:0551-****07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1305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补疑.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4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长****中心(****)项目(一期)医用纯水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变更公告:

1、本项目图纸以此次补疑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获取。

2、本项目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由:“联系人:彭主任;电话:0551-****0772”变更为:“联系人:吴飞;电话:0551-****0772”。

3、本项目电子交易系统电话为:0512-****8516。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1305。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省合庐产业****公司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省**市**县台创园广巢路与合铜路交叉口1****中心办公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吴飞

电话:0551-****077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何工

电话:0551-****1305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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