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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锡城街道、宝华街道、**街道视频综合管理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11:2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清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368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心7栋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834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368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锡城街道、宝华街道、**街道视频综合管理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30 00:00:00.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部分产品技术参数与功能需求 更正前内容: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得37分;2.标注“★”参数为重要性条款,每条负偏离扣0.5分,非“★”参数为普通条款,每条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对招标文件内参数进行逐一应答并指明该参数在投标文件对应证明材料中的条目,“正偏离”的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能证明产品功能的截图;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情况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不得分。 更正后内容: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具体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得18.5分;标注“★”参数为重要性条款,每条负偏离扣1分,非“★”参数为普通条款,每条负偏离扣0.5分,扣完为止。说明:对招标文件内参数进行逐一应答并指明该参数在投标文件对应证明材料中的条目,“正偏离”的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能证明产品功能的截图;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情况提供,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不得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10-10 00:00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中心7栋
联系方式:180****8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恒源佳园1幢2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177****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清云
电 话:177****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