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集团**项目-****
发布日期: 2024-10-10 12:27:34.0
联系人: 张丽
联系电话: 131****3433
截止时间: 2024-10-13 13:00:00.0标书代写
**兵建昆润****公司就**项目-A4图书馆所需 石材材料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1、**项目-A4图书馆所需石材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服务地点:**县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花岗岩 (芝麻灰) |
3公分 |
3880 |
平方 |
室外石材 |
| 2 |
花岗岩 |
2公分 |
4300 |
平方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集团****公司没有不良**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xbjgjc.cn/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xbjgjc.cn/标书代写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兵建昆润****公司
开 户 行:****银行****公司
账 号:3058-3101-0400-0056-5
需在备注栏明确资金用途、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串标的;
6.5.4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1.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张丽 131****3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