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第三十一中学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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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生配餐服务项目

3、公告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4、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自动转为中标人。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东路69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0****798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路与九华山路**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项目负责人:袁工

联系电话:190****0745

公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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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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