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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南河水**配置工程(一期)监理服务**南河水**配置工程(一期)监理服务于2024年08月13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9月04日在**一号开标室开标,并于2024年09月04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路达胜****公司 | **顺水****公司 | 丹**汉江****公司 | ||||
| 投标报价 (元) | ****000.00 | ****800.00 | ****000 | ||||
| 质量(如有) | |||||||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1500 | 1500 | 1500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
| 姓名 | 刘强 | 张法 | 于杰 |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023160 | ****009453 | ****001604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0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镇神农路21号
联系人:赵志林
电话(传真):133****963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房****水厂路688****医院向南300米)
联系人:付琴
电话(传真):155****0923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
地址:****镇市场路4号
联系人:徐道琦
电话(传真):0719-****538
备注说明: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已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快速纠正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