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关于对和政县牙塘河(团结村至民主村段)防洪治理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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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 示 期: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

通讯地址:****政务中心

电 话:0930-****203

项目名称:**县牙塘河(团结村至民主村段)防洪

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一、项目概况:**县牙塘河(团结村至民主村段)防洪治理工程位于**县买家集镇(团结村至民主村段),项目属于**(迁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因沟道排洪渠尚未修建,未能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本次设计拟**排洪渠 2905m,**排洪渠盖板 5处;保护范围**县买家集镇团结村、民主村等2个行政村共882户4305人的生命财产及部分耕地安全。本工程总投76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2.05万元,占总投资的4.17%。

二、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机械废气产生的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城市扬尘防护规定进行施工,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施工期间采用湿法作业,加强洒水抑尘,减少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按照各自荷载进行运输,减少汽车尾气的产生量,严禁报废车辆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施工期间做好车辆等的保养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作业。项目油烟废气主要发生在食堂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食堂应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

2、水污染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营地内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机械设****修配厂,不会新增施工机械检修含油污水。

2、噪声污染

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在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以减少机械设备故障运行,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采取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缓项目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

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沟道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县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该沟道清淤有沟道表层的干枯树枝****城管局指定的生****城管局统一处置,沟道中泥沙等进入砂石料场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城管局指定的生****城管局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河道防洪除涝工程,为生态类项目,运营期无“三废”排放。营运期间继续做好项目沿线和周边的绿化和植被的恢复工作,加大对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和监管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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