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安全管理工作,需对我局办公用房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拟采购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服务。欢迎具有相关资质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房屋安全结构鉴定项目
二、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供应商应是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规定的地基基础、建筑材料(或见证取样)、主体结构、钢结构4个专项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外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闽备案);
(三)****房管局公布的2024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单内(《******管理局关于重新公示鉴定机构信息名单的通知》(榕房〔2024〕36号));
(四)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需具备结构专业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
三、服务内容
(一)对局办公区所在建筑进行房屋安全结构鉴定。
(二)出具合法有效的房屋安全结构鉴定报告。
四、现场勘测时间
请于10月14日前联系我局进行现场项目勘测,逾期不再受理。
五、鉴定时间
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六、评标方式标书代写
最低价中标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成交服务商(乙方)提供鉴定服务,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服务经采购方(甲方)验收合格后,服务商据实开出正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发票金额的100%。
八、递交材料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房屋安全鉴定资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鉴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报价函,报价为包干价,应包括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请各相应服务商于2024年10月15日15:00时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送达或寄达我方;地址:**市**县东外路1-1****办公室。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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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