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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资函〔2024〕124号)文件要求,********总局****税务局提供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核实企业申报数据。现将核实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计5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反映,提出异议时应当有清晰而明确的理由,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备核实。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凡匿名异议、超期异议或无具体理由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
通讯地址:**市巴溪大道999****中心1号楼4层科管科(邮编366000)
联系电话: 0598-****956
附件:2022年**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补助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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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