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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河渠水网综合治理二期项目澄清公告
1、**县河渠水网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三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 3 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现更正为:计划工期 16 个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县河渠水网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三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做要求)”现更正为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得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不得低于60%。 (如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要求投标人面向中、小微企业劳务分包或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分包合同,如投标人为小微企业,该项可不做要求)。标书代写
3、**县河渠水网综合治理二期项目(三标段)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包含的(二) 投标函附录表中序号4备注中“投标文件中应附拟分包意向协议”更正为投标文件中应附拟分包意向承诺书。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