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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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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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开发区政务大厅1号厅房产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名下所拥有的位于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楼二层,和相邻的国际车城 16#楼二层 (2号政务大厅)是****开发区政务大厅的办公场所。该房产****开发区辖区中心,****开发区政务大厅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提供了便利,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房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并完成了上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归集的要求。该办公场所环境非常成熟和完善,便于采购人整体的管理和工作的开展,和考虑到场地的完善性、稳定性、延续性、可靠性、经济性,现需要继续承租绿谷大道309号用于办公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该服务大厅继续满足为周边居民群众办事及级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归集的工作需求,需继续租用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楼二****开发区政务大厅办公场所。故本项目符合浙财采监【2021】2号文件第四条“(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绿谷大道309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2.楼号更正,发布时间以2024-09-26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邱慧霞

联系电话:0578-****335

传 真:/

地 址: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6号楼2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开发区财政国资部

联 系 人:朱晓晓

监管部门电话:0578-****138

传 真:/

地 址:**市绿谷大道23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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