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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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

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采购人单位

****

地址

**省**市长****镇竹海大道竹海丽景C-3号楼(3-1)

联系电话

177****7595

联系人

邹老师

代理机构

****

地址

**市长****镇竹海大道一段398号(竹海丽景)B5号楼

联系电话

李先生

联系人

028-****6437

供应商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勘察110元/米、设计515200元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1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元整)

磋商小组名单

余付堂、周秀宣、程明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中标(成交)内容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275分
服务名称: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勘察设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1.本项目未提及的要求或标准应满足现行有效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关规范等。 2.若文件中引用的相关条款及法律法规有更新,按更新后的条款及法律法规执行。 3.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对于采购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任何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内容信息)均为保密信息,仅可用于完成本项目规定的工作任务。除此之外,供应商不得出于任何目的、通过任何途径使用本保密信息。 4.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听从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各项规定。;
服务标准:1.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能够满足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3.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且满足业主方需求,并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并顺**过评审。 4.勘察设计成果及深度应达到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 5.供应商在工程设计中应当采用合同约定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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