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清溪圩整治工程水泵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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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清溪圩整治工程的初步设计已由****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2024〕102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及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堤防达标建设8436米,**清溪**段北堤1122米,**连锁块护坡长4155米,**堤顶道路1320米,堤顶**波形钢护栏12104米,**清溪圩闸站、清溪河闸站,**清溪圩与清溪河连通涵闸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设施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招标范围:主机组及其配套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工厂试验(含6台套机组真机试验)、出厂检验、保险、包装、发运和工地交货;提供备品备件及安装、试验用的专用工具;提交图纸、说明和其它资料;提供安装和现场试验的指导;参与现场调试、试运行和验收;提供对运行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完成设计联络;****工厂监造、厂内6台套机组的泵段真机试验和出厂检验;提供清溪河闸站水泵机组相关资料供买方进行水泵装置CFD仿真计算;售后服务;完成合同规定的接口与协调等工作。 2.3.2对应投资金额:****793.4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75日历天。清溪圩闸站的主机组及相关设备应于2025年3月15日前具备交货条件,清溪河闸站的主机组及相关设备应于2025年11月25日前具备交货条件,涉及的埋件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进度应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体交货时间由发包人提前1个月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制造厂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0月1日及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生产制造过叶轮直径≥1450mm的潜水轴流泵生产供货业绩。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出厂验收或工程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运行管理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反映的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标书代写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省公共**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省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陆**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报价,剔除后: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n个最高价和n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取B=最高投标限价×90%。) 最高投标限价:700.09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务局,联系方式:025-****7355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中**路15号 联系人:龚赐缘 电话:025-****1611 地址:**市**区**江东街18号1幢614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刘伟、朱蒙、潘泽源 电话:025-****8725 传真:025-****8777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市城南支行 账号:3200 1595 0360 5251 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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