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监理(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区2024****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在****开标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59533R
总得分:93.32
投标报价(元):128952.00元
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二名:******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999154
总得分:93.14
投标报价(元):128600.00元
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名:**亿硕****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59533R
总得分:88.50
投标报价(元):128174.00元
工期: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2日。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4MB****9404中国采招 .网()
联系人:涂铮
联系电话:0372-****23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王永山
联系电话:0372-****26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石丹
联系电话:155****8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