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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及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依法对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在**市登记的社会团体,2023年6月30日(含)之前在**市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度检查,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示:
截止2024年9月30日,我市共有社会组织348家,应参加年检340家,2023年度年检合格社会组织286家,基本合格8家,不合格3家,未完成年检1家,未参加年检42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对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附件:1.2023年度社会团体年检情况
2.2023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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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2023年度社团年检情况附件2:2023年度民办非年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