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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农业机械牌证管理秩序,清除农机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等法律法规,现将我县连续3年及以上未参加定期检验已达强制报废标准的102台手扶拖拉机运输机组和6台轮式拖拉机进行注销公告。公告期为60天(2024年10月11日—12月9日)。公告注销的拖拉机所有人应及时交回号牌、行驶证和登记证****服务大厅农机窗口,同时办理系统注销手续,并将拖拉机交由具有机动车回收资质的机构进行解体报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持原拖拉机行驶证和车主身****服务大厅农机窗口核实(电话:0854-****047),逾期未作核实,将在农机监理管理系统强制注销。已公告注销的拖拉机不得再从事任何作业。
特此公告。
附件:三都县2024年逾期未检已达强制报废标准拖拉机注销公告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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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