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辅助系统升级项目 | ||
| 品目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1:1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郁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529 ****8521 |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7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278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门大街14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郁盈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刑事执行检察案件辅助系统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30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部分中《分包2:更新、提升执检小智2.0辅助办案功能》中3.1业绩中“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其中功能模块包含“录像识别”、“人脸识别”关键词,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改为“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与本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其中功能模块包含“检察”或“刑事执行”或“法律监督”或“档案管理”或“全景画像”等关键词,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须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原“并于2024年 10 月 25 日 14点 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0月25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更改为:“并于2024年 10 月 29日 14点 30 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及“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0月29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4-10-10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路73号
联系人:汤开斌
联系电话:****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郁盈 徐晨义
联系电话:025****8529 ****8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盈 徐晨义
电话:025****8529 ****8521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