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2024年闽协作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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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4年闽协作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公告
日期:2024-10-09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泾党农发〔2024〕2号)精神,对在县内注册企业,销售**农特产品在发挥联农带农的基础上,对运输成本按照企业销售运输情况给予“以奖代补”。现对项目“以奖代补”主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

在县内注册企业,销售**农特产品在发挥联农带农的基础上,对运输成本按照企业销售运输情况给予“以奖代补”。

二、补贴主体基本条件

(一)在**县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或个体户,注册地点和实际经营场所均在**县境内。注册时间需满一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目前需正常经营。

(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工资行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

(三)带动已脱贫户和“三类人员”发展产业,按****农业农村局报送联农带农机制资料并列入产业联农带****供销社报送相关销售、材务报表。

(四)在县内经营场所达到40㎡以上,具有牛肉和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外销所需的加工、冷藏、分割、包装和运输设备,收购本县农户的肉牛、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经县内定点屠宰向县外年销售牛肉50吨以上,或经专业加工销售蜂蜜、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以上10吨以上。

(五)同意遵守“**黄牛肉”、“**蜂蜜”地理标志持有人的管理规定,签订地标农产品使用协议,经授权销售“**黄牛肉”、“**蜂蜜”。销售菌菇、中药材、冷凉蔬菜的除外。

三、补贴规模及标准

2024年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补贴资金20万元,对满足条件的主体在物流运输环节给予扶持,其通过物流销售的每公斤补贴0.2元,快递销售的每公斤补贴0.5元,根据企业提供物流销售和快递销售单据销量核定补贴金额,补贴主体最高不超过2万元,2024年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补贴资金20万元补贴完为准。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申报期限

1、符合条件的主体下载并填报项目报名表,相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报名表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物流销售和快递销******社。

2、申报期限。从即日起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10月15日。

报名地址:****(**县馨****办公室),联系人:鄢雪芹 联系电话:0954-****114。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农业农村局

****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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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标书代写**县2024年闽协作农特产品销售以奖代补项目公示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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