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组织磋商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10月10日09时30分,在****组织磋商,****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 项目名称 | ****安检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 |
| 包号、采购内容 | 01包 (1)急诊小区外门:采购安装1台通过式安检门、1台通道式X光安检机; (2)门诊大厅南门:采购安装1台通过式安检门、1台通道式X光安检机; (3)医技楼北门:采购安装1台通过式安检门、1台通道式X光安检机; (4)住院部(鼎新楼)北门:采购安装1台通过式安检门、1台通道式X光安检机; (5)公卫楼(明德楼):采购安装2台通过式安检门、2台通道式X光安检机; 备注:公卫楼(明德楼)暂未启用(计划年底投入使用),该采购需求含在本次采购范围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报出合理价格及相应配套服务方案。 |
| 成交候选人 | **** |
| 最终响应报价 | 334800元 |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1日 至2024年10月14日
磋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磋商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学****医院北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