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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和****学校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文旅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黔文旅办法﹝2022﹞34号)和《****等五部门关于做好过渡期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管工作的通知》(道教体发﹝2023﹞5号)等文件精神,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住建局、****大队等部门配合,对申****学校和****学校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实地查看,****学校的管理制度、培训教师、活动面积、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资金监管、培训材料等均符合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拟颁发办学许可证书,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18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0851-****0942;085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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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