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镇2024年一事一议结余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如有):484941.60元
采购需求:项目安排在****镇内, 铺设18厘米厚混凝土道路面积约2849平方米,铺设塑料管195米,砌筑检查井3座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 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无在建工程 (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公司公章)送至****,并办理领取采购文件等事宜。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瑞祥**小区1单元1101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现场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
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点00分(**时间)
地点:**瑞祥**小区1单元11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名 称:****
地 址:****镇世纪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史镇长 152****6350
名 称:****
地 址:**瑞祥**小区1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吴工 138****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