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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10 16:40
根据《****社会保障局****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小组对**区5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了质量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评估结果 |
| 1 | **市江****学校 | 合格 |
公示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912。
****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