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区2024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水产养殖企业:
根据****《关于收回2024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资金的通知》(**农委发〔2024〕130号)精神,2024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结余资金7.92万元。为扎实做好我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推进全区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补助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原则;区级以上龙头企业优先,******社、家庭农场优先,申报主体有“三品一标”品牌优先。
项目申报主体自主申报项目,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一)申报范围:****养殖场。
(二)申报规模:池塘养殖面积在30****养殖场。
(三)补助标准:多级沉淀池补贴150元/m3,多级人工湿地补贴10元/m2,生态沟补贴25元/m2,**化利用补贴60元/m,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补贴60元/m2,池塘底排污按照排污收集井及固液分离池补贴150元/m3,尾水收集管道补贴60元/m。
(四)重点支持模式:多级沉淀池净水模式、多级人工湿地净水模式、生态沟净水模式、稻田**化利用净水模式、池塘底排污净水模式、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净水模式。
二、资金支持方式
项目实行“先建后补”原则,建设主体需在2024年11月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并提交财务资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信息。****人民政府网,**农业微信公众号公开项目申报的相关信息。
(二)乡镇初审。由业主自行编制实施方案,经辖区乡镇(街道)对业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现场核查和初审,然后推荐申报。
(三)科站预审。****村委****中心)渔业发展科对项目申报预审。
(四)专家评审。****村委****中心)按规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五)备案公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上报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村委、市财政局备案。
(七)项目下达。****村委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业主按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在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建设。
四、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组织评审,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
(二)报送材料。申报项目材料应包括: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项目应具备的资质等相关项目申报资料。
(三)报送时间。2024年10月14日截止,过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形式。以纸质件形式将申报项目材****村委****中心)渔业发展科(联系方式附后),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彭 超 联系电话:199****9931 QQ:****57904
附件:1.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模式和建设规范
2.**区2024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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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