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援藏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企业或社会团体投资开办企业、社团,建立或拓展销售渠道加强消费帮扶,助力**市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促进农牧民群众稳定就业增收,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局、****工商联等五家单位联合印发的《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京援拉指通〔2024〕1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项目。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产业促就业类、消费帮扶类两类项目(企业),可以申请2024年度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奖励支持。本次申报项目的数据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支持,一个企业或团体,每年持续发挥作用且符合申报要求的,可以按年度进行申请。具体包括:
(一)产业促就业类。在**市两区两县投**办符合**市“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或助力乡村**的企业或项目,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在150万元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150万元以上,带动**市本地户籍人口就业不少于20人;出资人应当是注册地在**市的企业或**市户籍自然人;项目或设立的企业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市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
(二)消费帮扶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团体注册地在**市,或者**市对口支援的**市**区、堆龙**区、**县和当**“两县两区”行政区域内。
2.帮扶销售**扶贫产品、高原特色产品,有效促进**市产业发展、农牧民群众增收、助力乡村**、京藏两地交往交流且在申报期内销售额达到150万元以上(含)的。
二、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第九条的要求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本企业(团体)公章,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全部资料报送至****项目管理部(**市**区岗廓路1号)。
**区、堆龙**区、**县和当**“两县两区”可以就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社团进行推荐,提出推荐意见并在项目申请表(附件2或附件3)上加盖公章后,由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
三、评审程序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乡村**局、****工商联等单位,按照《办法》组织开展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政府意见,****党委集体审议以及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团体)或项目予以支持。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附件:1.下载京藏产业就业暨消费帮扶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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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刘凡;联系电话:158****89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