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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现将“****185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日期公示如下:
****185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位于**市新****开发区****厂区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具体有干熄焦系统、干熄焦热力系统、发电系统、防爆机柜间、废气治理设施等。
2023年10月10日,运****管理局出具了《运****管理局关于****185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运审管审函﹝2023﹞134号)。2024年10月11日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1********574189D001P。2024年8月,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完成,现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调试日期向社会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185t/h干熄焦及余热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市新****开发区****厂区内
建设单位:****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4年8月26日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1月11日
联系人:毛科长
联系电话:181****2853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属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