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审判(法警)制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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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法院审判(法警)制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法警服装第11项:防寒大衣名称更正为多功能服;面料及主要技术参数更正为:具体标准按**网装备财务局被装处网站发布的标准执行;
2、法警服装提交样品名称及数量更正如下:
| 序号 |
提交样品名称 |
数量(如执行标准包含上下衣的,则1件指的是包含上下衣的套件。) |
| 1 |
春秋常服 |
1件 |
| 2 |
冬常服 |
1件 |
| 3 |
春秋执勤服 |
1件 |
| 4 |
夏执勤服 |
1件 |
| 5 |
冬执勤服 |
1件 |
| 6 |
单裤(夏/裙) |
1件 |
| 7 |
内穿衬衣 |
1件 |
| 8 |
长袖制式衬衣 |
1件 |
| 9 |
夏作训服 |
1件 |
| 10 |
冬作训服 |
1件 |
| 11 |
多功能服 |
1件 |
| 12 |
高级警官大衣 |
1件 |
3、《技术评审表》第一项:设备的 先进.性 变更为:
投标人自有设备中具备以下先进的设备(如分包,接受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也可得分): 服装CAD系统、自动拉布机、…整烫袖窿机。 每具备以上1项设备证明材料得0.1分,满分3.8分。须提供设备清单、****工厂设备实景彩色图片,且设备购买方为投标人,如设备名称不一致但功能相同,或同一设备具有多种功能的,投标人须提供说明,不提供不得分。(建议投标人将同一设备佐证资料归类并按上述设备顺序摆放,以便评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以下无其他补充事宜。
名 称:****
地 址:**市员村一横路9号
联系方式:020-****0823
名 称:****
地 址:**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 ****6893/****7181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0- ****6893/****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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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