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畬镇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林谢线道路灾后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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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畬镇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林谢线道路灾后

修复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公司、川源(福****公司、金光道****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县****公司、****公司、**巴洛****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林畬镇2024年暴雨洪涝灾害林谢线道路灾后修复工程已由清发改【2024】163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林畲镇岭官村。

2.2项目的规模:总投资为886798元;

2.3招标控制价: 886798元(其中暂列金25829元),下浮率K值6%,发包价为835139.86元。

2.4工期要求:50个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县林畬镇林谢线道路沿线水毁点进行修复,建设内容包括修复掏空路基、 水泥混凝土路面 4087 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6 米/1 道、安全护栏 68 米。具体以预算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4年 10月 14 日17:0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4年10月 15 日上午9: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 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0月 15日至 10 月 17 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机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17 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逾期视为放弃。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 话:**县林畲镇新街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8****695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文化街137号2楼

联系人:** 电话:0598-****660/138****1051

监督单位:****运输局

监督电话:0598-****935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县**北路536****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079

2024年10月 12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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