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软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范围:购置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软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功能完善,完成培训工作,并通过最终验收。
4、服务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7、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 **** | 购置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软件 | **** | ****科技园富丰路4号15层15B04(5) | 350000 | 金额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购置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软件项目 | / | / | 1套 | 350000 |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建玉、林新、管振海、王华楠、吴曰航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监督部门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大道2996号
联系人:刘建峰
联系方式:0371-****9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经南三路与商英街交叉口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135****7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135****7054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