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三)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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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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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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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机关)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09:4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娟
项目联系电话 186****4146
采购单位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941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金娟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1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3.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3.1建设目标中要求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与4.技术要求中(5)灯具防护等级≥IP66不一致。

更正为: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6.

(二)、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4.技术要求中5单灯控制器技术要求

(1)需通过CQC认证(国家计量认证(CMA)以及中国****委员会(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

更正为:5单灯控制器技术要求

(1)需通过CQC认证(投标人提供CQC认证证书)。

(三)、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6.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现调整为: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6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现调整为: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五)、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6.拟投入人员配备和设备要求中全部内容不作为实质性响应条件。

(六)、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9.路灯安装要求

增加内容5、180W LED灯具安装条件:

道路类型:主干道;

道路总宽度:29米,绿化带(1.5m)+机动车道(10.5m, 3车道)+中分带(5m) +机动车道(10.5m, 3车道)+绿化带(1.5m);

车道数:6;

道理表面材料:沥青路;

灯具布置方式:双侧对称;

灯具安装高度h:10 m;

灯具安装间距S:36~44 m;

灯具挑臂长度:0.5 m;

灯具仰角:12~15°

增加内容6、300W LED灯具安装条件:

道路类型:主干道;

道路总宽度:38米,机动车道(16m, 4车道)+中分带(6m) +机动车道(16m,4车道);

车道数:8;

道理表面材料:沥青路;

灯具布置方式:双侧对称;

灯具安装高度h:13 m;

灯具安装间距S:45~50 m;

灯具挑臂长度:1.5 m;

灯具仰角:12~15°

(七)、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拟投入人员配备 4分标书代写

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现调整为:①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八)、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1.拟投入人员配备 4分标书代写

本项最高4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连续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交费时间在公告发布当月的前六个月。同一人仅认同一次。)标书代写

现调整为;本项最高4分(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的扫描件,以及投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材料。同一人仅认同一次。)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九)、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检测报告40分标书代写

4.3模块紫外测试2分

LED路灯灯具的LED模块,根据GB/T 24824《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式》,通过1000h紫外老化测试后,总光通量维持率≥97%的得1分;总光通量维持率≥99%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灯具由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具有CMA和CNAS认证标志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

现调整为:LED路灯灯具的LED模块,通过1000h紫外老化后,根据GB/T 24824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测试方式》,总光通量维持率≥97%的得1分;总光通量维持率≥99%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由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不提供不得分。

(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检测报告40分中有关“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灯具由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具有CMA和CNAS认证标志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标书代写

现统一调整为: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由国家****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支持二维码验真伪(允许同系列、不同功率 ),不提供不得分。

(十一)、招标文件第四章二招标内容4.技术要求中1.项目背景改造后通过能源托管服务模式便于统一管理,可以在15年内保证市政照明的质量达到《**路灯分布及照明》规定的值;

现调整为:改造后通过能源托管服务模式便于统一管理,可以在15年内保证市政照明的质量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规定的值;

更正日期:2024-10-1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联系人:唐浩

联系电话:159****5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平泷路251****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金娟

联系电话:0512-****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娟

电话:0512-****699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路灯提升改造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标书代写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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